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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见习工作,近日,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相关部门印发通知,在全省实施新一轮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,继续募集10万个就业见习岗位。
通知明确,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3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—24岁失业青年。对吸纳见习的单位,按规定及时兑现就业见习补贴和税收支持政策。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%。如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%以上,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%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或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商业医疗保险,提高见习保障水平。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中小企业,给予见习单位的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延续到2023年底。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,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。符合税收法律及其有关规定的支出,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
通知要求,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对接教育、科技、商务等部门,加强部门协同,合力抓好实施。依托各类科技项目、社会需求,积极引导省内优质中小微企业、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、社会组织稳定开发、持续提供一定数量适合见习的岗位。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见习需求,充分发挥政府有关部门、社会各方面力量,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通过见习尽早实现就业,确保实现募集岗位规模和组织见习人数的双提升。
(山东工人报 张春晓 范洪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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